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学生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工作已结束,现将本学期公共选修课教学安排(见附表)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学生按时上课。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上课时间
根据各学院的建议将公共选修课晚上安排的三节统一调整为两节,具体上课时间安排如下:
从
以上均为北京时间,课间休息时间为5分钟。安排在其它时段的课程按作息时间要求进行上课。
二、 上课要求
1、教师必须认真备课,组织好课堂教学,各开课单位对所开出的公共选修课一定要加强管理,特别是加强对课堂教学情况的抽查。教务处与督导组将对公共选修课的教学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备课不认真,上课不负责的教师,教务处将采取必要的措施。
2、公共选修课开出后,任课教师一般不得调课或停课,确需调课或停课者,必须提前一周填写《新疆农业大学调、停、补课申请表》,并认真履行调课或停课手续。对于随意调课或停课者以教学事故论处,并取消该授课教师开设公选课的资格。
3、为确保占用教学资源的公平和公正性,不论何种原因,学生未经网上选课,教师不得接纳学生听课。
4、考核方式可采取多种形式,考核也可随堂进行,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登录教务处主页教务管理系统在网上提交成绩。
5、任课教师要按照选课名单对学生进行考勤和考核。正式选课名单于
6、要求学生认真对待自己选修的课程,按时上课,完成作业,参与各教学环节。
7、为确保本届毕业生顺利离校,请各教学单位在第15周(
三、说明
任课教师自己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下载学生上课名单,历届毕业生选课名单由教务科另外提供。
下载学生名单步骤:登录教务处主页,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点击教师选项登录,然后点击信息查询栏中的选课情况,即可看到学生选课名单。
四、 其他
报修“合唱基础理论”和“舞蹈编导基础”课程的学生,需按照教师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才能获取学分,选修该课程的报名、选拨、课堂组织由团委负责,该两门课程的课时费用由团委承担,无需学生所在单位与教务处结算。
附表:新疆农业大学2011-2012学年第2学期公共选修课教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