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2012-09-26作者:审核人:浏览:95设置

校属各单位:

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136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国庆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国庆节,929日至107日放假调休,共9天,108日全校上班、上课。

二、自101日起,全校执行冬季作息时间,即: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三、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过一个欢乐、安定、祥和的节日。

(一)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工作,及时消除隐患。保卫处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消除潜在安全隐患;要加强校园巡逻和校内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要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监控;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节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

(二)各学院、团委、学生处要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要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严禁酗酒,要注意出行安全和疾病预防。对校外实习学生、支农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和慰问,按照学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要求,安排好学生的休息和学习。

(三)要认真组织好节日期间师生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后勤部门要确保水电、伙食的正常供应。

(四)要做好值班工作,各级领导实行带班,总值班室要安排好假期全校值班工作,加强各单位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的值班工作,带班、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24小时保持联系渠道畅通。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总值班室。各单位于927日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报总值班室、保卫处和党办校办各一份。

新疆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一二年九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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