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对2012年已到期校级教研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时间:2012-10-11作者:审核人:浏览:96设置

校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研教改项目的管理,保证研究质量,根据《新疆农业大学教研教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将于20121115日开始对目前已到验收期的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过去批准立项验收未通过或延期结题的教研教改项目。

22010立项,2012年到期的教研教改项目

32011立项,2012年到期的教研教改项目。

详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包括:答辩验收方式和过程验收方式。过程验收主要针对2011年立项的课程形式改革项目和考试形式改革项目,采用专家跟踪听课、学生问卷调查的方式来验收。

三、申请验收的项目需提供的文件材料

答辩验收项目所需提供的材料有(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

1.新疆农业大学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见附件2)。

2.新疆农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表(原立项申请表)

3.成果报告:所有立项中提及的成果以及所有相关的支撑材料(如:课件光盘、论文复印件、获奖证明材料等)。

过程验收项目所需提供的材料有(电子版):

新疆农业大学教研教改过程验收申请与项目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3

四、验收工作时间与程序

1.验收组织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学院组织专家组验收,教务处备案。二是学校专家组验收。验收标准参照项目申请立项时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成果,其中有教学研究论文发表的,实际没有发表者,验收不予通过,若文章已录用,尚未刊登,需附有文章录用通知书。

220121130前学院应完成验收工作,并向教务处报备相关材料。

3.经过验收确定结题后,应按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成果材料的装订要求(见附件4)进行装订,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交学院教学办备案和应用。

4.学院验收完成后,应及时将验收情况表(见附件5及各项目的“新疆农业大学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其中专家评价已填写)电子版报教务处。

5.验收合格项目主持人将经费发票报学院,学院报备完验收材料后,可由学院指派专人持发票到教务处综合科统一报销支取教研教改经费。学院同时可以按每项验收经费100元的标准,到教务处报取项目验收补贴。

6.学校验收项目(见附件18列),采用答辩验收和过程验收两种形式,答辩验收项目应在2012111前将验收材料交到教务处教务科阿依先老师处,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过程验收项目,应于20121020前,按附件3格式报电子版至教务处教务科阿依先老师1679623662@qq.com

7.全校验收结果将于20121230前公布。

82011年以前立项的项目,本次不能按期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自动取消,不再接受延期验收申请。确实有条件继续研究的,可以在以后的教研项目申报中重新申报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2012年拟验**研教改项目

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附件3:新疆农业大学教研教改过程验收申请与项目情况说明

附件4: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的装订要求

附件5:新疆农业大学教研教改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

 

 

 

 

 

 �一二年十月十一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