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大工〔2018〕4号
关于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在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积极作用,
牢牢聚焦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引领广大教职工为学校的稳定大局和事业发展各项工作中多做贡献,校工会决定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包含学校公开招聘录用人员)。
二、评选条件
1.牢牢聚焦总目标,全面深入落实各级党委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系列安排部署,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团结友爱的家庭环境。
2.爱党、爱国、爱校,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团结,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良好家风。
3.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家庭和谐,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和谐校园、和谐单位建设中,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名额
名额分配见附表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是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评选、推荐工作。
2.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确保所推荐的家庭和个人事迹突出。
3.加大宣传力度,重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积极挖掘、培育和选树各类文明家庭典型,大力宣传文明家庭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持续传递文明向上的正能量。
4.各单位将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于3月2日16时前, 报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5楼009室)。
联系人: 帕丽达·尼扎木丁 联系电话:8762621
附件1: 文明家庭名额分配表
附件2: 文明家庭推荐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新疆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文明家庭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 额 | 单 位 | 名 额 |
农学院 | 2 | 中语学院 | 1 |
林园学院 | 2 | 继续教育学院 | 1 |
水利学院 | 2 | 科技学院 | 1 |
机电学院 | 2 | 体育部 | 1 |
交通学院 | 1 | 图书馆 | 1 |
经贸学院 | 1 | 附中 | 3 |
动医学院 | 1 | 保卫处 | 1 |
动科学院 | 1 | 后勤管理处 | 3 |
草环学院 | 2 | 资产管理处 | 1 |
管理学院 | 2 | 老干处 | 1 |
数理学院 | 1 | 校机关 | 3 |
计算机学院 | 1 | 三坪 | 1 |
食药学院 | 1 | 现代教育中心 | 1 |
外语学院 | 1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学工部 | 2 |
化工学院 | 1 |
附件2:
文明家庭推荐登记表
推荐单位(公章): 联系人: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文化程度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手机 | ||||||||
家庭住址 | ||||||||||
是否曾荣获其他荣誉 (如果有,请注明) |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姓名 | 关系 | 年龄 | 单 位 | ||||||
主要 事迹 简介 主要 事迹 简介 | ||||||||||
单位工会 推荐意见 | 工会主席: 年 月 日 | |||||||||
单位党组织推荐意见 | 负责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校工会 意见 | 负责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