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多媒体教学基本规范
新农大教字�2013�2 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多媒体教学管理,规范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及教学过程,发挥多媒体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促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提升课程建设的整体水平,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多媒体课件制作技术的基本要求
1、多媒体课件设计应符合课程纲要或教学大纲,课件内容的选择应与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相适应,要科学、准确、逻辑严密。每一讲之前有导语,说明本讲教学重点与教学目标,每一讲之后要有简要总结,引导学生回顾和把握重点内容。
2、多媒体课件应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画面动静结合,有效地运用各种图、表、动画、视频、音频等媒体,充分发挥多媒体可逐步呈现、反复呈现、色彩丰富、展示力强的辅助教学优势。
3、页面风格既要美观明朗又要突出主题,注意底版与文字色彩的对比,应显示清晰,便于学生观看和记忆。
4、主题文字应简练,字号大小要保证后排座位的学生能看清。80%的页面文字应控制在100字(中文,以下同)以内,特殊部分的页面文字最多不宜超过250字。文字在200-250字的页面比例在每一讲中不宜超过10%。超出100字的页面,同一页面文字应采用动画方式,分段分步呈现。
5、每一讲(2学时)课件页面数量以不低于25张为宜。全课程平均每学时课件页面数量以不低于15张为宜。
6、按每一讲(2学时)的课件单独保存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中能反映出顺序号和对应的内容。
第二条 多媒体课件制作中的禁止事项
1、不允许仅仅将几个标题或教材目录投影在屏幕上,无黑板板书补充,无其他课件内容辅助。
2、不允许课件页面违规列示大段文字。列示文字超过200字以上的页面占课件总页面比例达到10%以上即视为不合格课件。
3、禁止纯文字性课件。每一讲(2学时)课件中无一图、一表或无任何动画的课件,为不合格课件。
4、不允许大量出现格式、文字等方面的错误。10%以上页面布局凌乱,错字、错行明显,或非设备原因,出现投放色彩模糊、字迹显示不清晰的为不合格课件,禁止动画混乱,干扰视觉,影响理解。
第三条 多媒体教学管理规范
1、教师上课时至少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启动并检查教学设备,保证多媒体课件和相关软件正常运行。上课铃响前1分钟所有教学工作应准备就绪,并在上课铃响过之后立即进入教学环节;出现停电、设备故障等情况时,有黑板的教室不能停课,应坚持使用板书照常讲授。
2、非身体原因,教师不能采用坐姿演示课件,教师应面向学生站立讲课。
3、教师应规范操作各种仪器,杜绝频繁开关设备、乱接线路、乱插乱拔插头、拖拽幕布等行为,不得随意拆卸、移动设备,不能在设备及幕布上随意涂写。使用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多媒体教室管理部门反映。下课后如无后续班级上课,应正确关闭所有设备。
4、各教学单位要积极开展多媒体教学研究,发挥团队智慧和力量,提高多媒体教学质量。应组织人员对多媒体课件进行审查,组织观摩教学,推动多媒体教学不断完善。
本规范自颁布日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