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青年教师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17浏览次数:126

关于组织我校青年教师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自治区教育工会与自治区教育厅将于201478在新疆师范大学新医路校区联合举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以下简称教学竞赛),由新疆师范大学承办,我校教务处及校工会将对本校参赛教师进行选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我区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教学语言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三、竞赛学科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学科。竞赛设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学科、自然科学应用学科三个组别。

第一组为人文社会科学(含 01 哲学,02 经济学,03 法学,04 教育学,05 文学,06 历史学,12 管理学,13 艺术学);

第二组为自然科学基础学科(含07理学);

第三组为自然科学应用学科(含08 工学,09 农学,10 医学)。

(二)参赛对象和名额。各教学单位可推荐或选拔一名参赛教师,推荐教师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74831日后出生),是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或获得过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学校将依照推荐名额选择最终参加自治区教学竞赛的名单。

四、竞赛内容及方法

上好一门课为竞赛理念,本次竞赛内容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反思三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三者权重分别为15%80%5%

(一)教学设计

选手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参赛课程5个学时的教学设计,准备与之相对应5个教学节段(即20分钟的课堂教学内容,以下同)的PPT,以备竞赛时讲课使用。

教学设计得分的内容为:

1.参赛课程教学大纲;

2.参赛课程5个学时教学设计的纸质汇编本(目录范例见附件1),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二)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竞赛不安排学生听课,由承办单位组织教师观摩,参赛选手面对评委和观众进行课堂教学。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

(三)教学反思

参赛选手结束课堂教学环节后,结合本节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三方面着手,在给定的1小时内完成有关本次竞赛的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做到有感而发。现场提交手写稿或打印稿。不允许携带书面或电子等任何形式的资料。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4

(四)参赛顺序。

1.所有选手在开始比赛当天抽签确定本人的参赛顺序。

2.比赛当天讲课前,选手现场抽签确定本人参赛的具体教学节段。

3.课堂教学竞赛结束后,选手进入指定计算机室,在1小时内完成教学反思(打印或手写均可)。

(五)注意事项

1.选手参赛课程的课堂讲授学时不得少于2个学分(含2个学分);

2.选手在课堂教学环节以及报名时提交给评委的所有文字材料中不得出现选手姓名、学校等信息。学校名称及选手姓名另附纸上交。同时报电子版(请在电子邮件主题词及附件文件名中标明所在学校、参赛类别及选手姓名)。

3.竞赛按照竞赛学科设3个赛场,每位参赛教师进行20分钟的课堂教学竞赛,讲课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比赛时由评委组长宣布每位参赛教师讲课的开始时间,并在18分钟时进行提示。少于15分钟或超过20分钟,均扣除平均分1分,由竞赛办公室计分时负责扣除。课堂教学内容以报送的教学课程章节为准,不得更改。

4.选手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评审专家实行实名制。

5.参赛教师如对比赛有异议,提出书面材料,通过领队向竞赛组委会反映。

五、竞赛实施和表彰奖励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拟定于201478在新疆师范大学新医路校区。

(二)表彰奖励。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三等奖若干名(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由自治区教育工会、自治区教育厅联合颁发相应证书。组委会对获奖教师综合评定后将按分组各推荐一名教师参加全国第二届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参赛获奖情况可作为该教师评聘职务、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一)自治区成立教学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竞赛活动。组委会由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工会、赛事承办学校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办公室主任由周拥军担任,成员为自治区教育工会、教育厅高教处工作人员。

(二)自治区成立自治区教学竞赛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竞赛的评比工作。

(三)教学竞赛活动全程录像(视频版权归组委会所有)。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广泛宣传,推荐或选拔一名参赛教师,并于619日前将参赛选手推荐表(附件5)交教务处教师发展科。校教务处、工会及督导组将成立评委会对报名选手进行选拔,确定最终代表我校参赛的选手。

(二)最终确定的参赛选手请于62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参赛选手推荐表纸质版1份(附件5)加盖公章;

2)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参赛课程教学大纲复印件7份;

4)参赛课程教学设计汇编本7份(含目录)。

以上材料均为A4纸打印(骑马页装订),报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科。联系人:葛倚汀,联系电话:0991-8762062,以上材料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354896621@qq.com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节段目录(范例)

2.教学设计评分表

3.课堂教学评分表

4.教学反思评分表

5.参赛选手推荐表

 

                               教务处、校工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