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称论文认定表填写的补充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01浏览次数:113

一、职称论文认定表表格变动的说明

  教育厅规定,认定表上需加入检索人和审核人的签字后才有效,因此,特将《新疆农业大学职称评审论文认定表》和《新疆农业大学职称评审图书认定表》做了微调,请各位教师按调整后的表格填写。

  二、职称论文认定表填写的说明

  经与人事处沟通, 建议各位教师在填写教师职称评审论文认定表时按如下顺序填写:

  (一)、先核心,后一般。

  (二)、先教研论文,后科研论文。

  (三)、作者顺序

     1.独著。

     2.第一作者。

     3.通讯作者
     4.
第二作者。
     5.
第三作者。

  三、请教师们尽量本人前来。

  四、请教师们在集中认定的时间内抓紧时间进行论文的认定,否则会影响申报的进度。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职称评审论文认定表-

  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职称评审图书认定表-


新疆农业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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