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23年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化建设,体现学院的面貌特色、办院理念和精神内涵,不断增强师生对于学院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院徽、院训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1.征集内容新疆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徽、院训。
2.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3.征集对象新疆农业大学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4.作品要求
(1)院徽、院训应体现新疆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定位功能、办学理念、办学特色,能体现学院的院风、教风、学风。
(2)院徽设计图案应构思新颖,主题鲜明,简洁明朗,寓意丰富,色彩明快,标志性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便于识别和制作,包含马克思主义学院元素;院训要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表述,积极向上,富有内涵,大气稳重,符合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主阵地的职能要求。
(3)院徽以电子文档提交,包括手绘稿扫描件或电脑设计稿(手绘稿须画在A4纸上,要求画面完整、纸张整洁,铅笔稿视为无效稿件)。院徽应附详细的设计说明文字(图形、字体、色彩等);院训以电子文档提交,须对设计思路、词语选择、寓意内涵等进行详细说明。
5.评选方式
(1)活动邀请相关专家,学校、学院相关教师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
(2)投稿日期截止后,由评委会初选出院徽、院训优秀作品各6件。在学院微信平台、网站以及其他有关平台上进行展示,并积极听取有关意见,经综合考量后确定被采用作品。
(3)入围作品评比结果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
6.奖项设立设立院徽、院训单项奖。凡初选入围作品均颁发500元奖金和证书。最终被采用的作品颁发1000元奖金和证书。(与初选入选作品不兼得)
7.有关事项
(1)参赛者可选择院徽设计、院训其中一项参加,也可两项都参加;参赛者可以单人形式或团队形式参加,团队成员不多于五人。
(2)作品一经被采用,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新疆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有权对作品进行调整。
(3)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由作者本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抄袭行为责任。
(4)凡征集作品请作者自留样稿。
(5)作品纸质稿送交新疆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4号楼三楼党政办公室(或邮寄: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新疆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齐立新老师收;邮政编码:830052),电子稿发送至449746780@qq.com,所有投稿均须在作品、文稿电子文档内容后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
8.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8763842
联系人:齐立新
新疆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1月11日